2022年3月5日 星期六

流言終結者(一)金塊事件:失意的日軍黃金寶藏傳說

幾乎全臺各地都流傳有「日軍寶藏」的傳說,傳言日軍在東南亞地區搜刮了大批金銀財寶,不過面對日本接受無條件投降,許多『寶藏』來不及運回日本本土,只好就此埋藏在臺灣各地,以待日後尋回。這則傳說在戰後即廣泛流傳,吸引大量民眾進行掘寶,然而事實是否真如傳言所說的,台灣仍有日軍埋藏的黃金寶藏呢?


台灣銀行本店
Source: 台灣銀行四十年誌,1939年)

194410月末陸軍省為給菲律賓群島的第十四方面軍購買大米,而準備165公斤的金塊作為資金,其金片形狀如金幣,正面刻有『福』字,背面刻有三十公克字樣,並分別裝在11個木箱。該次運輸行動由石井英橘中將來臺主導,多次從屏東等地飛行場通過航空郵件,運送至菲律賓島的吉良經理部長來接管。後來為因應敵情(失去制空權),以及惡劣氣候等因素,預定降落的飛行場也從當初的克拉克(クラークフ.ィールド)、Echague(エチャゲ),最終改為Bayombong(バョンボン)飛行場,總計僅有運送出45公斤的金塊。隨著盟軍控制菲律賓島,該項輸送行動遭到中止,石井英橘中將也於1945年春天返回日本本土。暫時安放在屏東飛行場,重量120公斤的金塊,則分別放置在八個(各15公斤)的木箱。終戰時,由於臺北的軍司令部歷經嚴重受損而無法安置金塊,先行短暫存放在軍司令部的守衛所。最後在經理部宝塚少尉的建議下,才決定將金塊移至台灣銀行本店的金庫安置,並委託參謀部的原田經理參謀負責,準備移交給中國當局接管。

 

1945年6月17日,由於空襲遭受破壞的台灣軍司令部(第十方面軍司令部)
Source: 中央研究院海外歷史圖資與典藏 (Via Academia Sinica))

1945108日,負責美軍聯絡小組G5部門(政策、財政、金融)的艾文斯(William K. Evans)中校利用職務之便訪查臺灣銀行的印鈔與發行狀況,得知臺灣銀行只有少量的黃金準備,且無任何外匯,亦無美金存款。而後,艾文斯中校召集日方經濟專家召開各項經濟會議。1012日的會議中,艾文斯中校詢問原田參謀,臺灣軍是否藏有黃金,原田參謀幾天後才回答。臺灣軍保管了八個裝有120公斤黃金的小木箱。於是艾文斯中校告知原田參謀,他將轉告前進指揮所,請原田參謀等待近一步的指示。並藉口黃金非屬臺灣銀行所有,應自銀行金庫移出,改由終戰聯絡事務局保管。

 

台灣銀行本店內部的金庫
Source: 台灣銀行四十年誌,1939年)

幾天後艾文斯中校告知日方,中國當局有意接收黃金,並要求過目金塊樣本。1016日,原田參謀在永樂旅館交付艾文斯兩片黃金。艾文斯藉口要給中國當局過目,收下後並未歸還。隔天,艾文斯來到日方終戰聯絡事務局,要求將其中兩個小木箱,由艾文斯來轉交給中國當局。10月底艾文斯再要求交出另外四箱,原田主張直接或陪同方式來交付給行政長官陳儀,但只有轉交其中一箱,其他三箱則被艾文斯帶走。日後原田向艾文斯要求收據時,艾文斯敷衍說已全數交給中國當局,不知道是否會開立收據,並請原田放鬆。當原田再次向艾文斯提及此事,該如何作為日方之紀錄時,艾文斯甚至建議原田報告這些黃金已運抵菲律賓,若後續有任何調查,則會幫忙掩飾。

 

11月,艾文斯藉著差旅之便,運用美軍運輸機載運四個小木箱飛抵上海,在臺籍商人黃在義的協助,賣得10.6萬美金,並以家庭因素為由辦理退伍。之後,陳儀才從葛敬恩報告中得知,中國當局實際只接收四個裝有黃金的小木箱,其餘四箱早被艾文斯騙走。艾文斯侵佔黃金的醜聞在19465月揭發,儘管艾文斯回美後曾接受洛杉磯聯邦法院開庭審判,陪審團經歷兩次審理,始終無法達成一致看法,其中10名認為有罪,2名無罪認定。1948423日,檢方以陪審團無法達成共識,以及將日籍證人持續留在美國,也造成無謂的開銷,乃撤出告訴,以「未決」裁定而逍遙法外。


臺灣省檢送「臺灣省發掘打撈日人埋沉物資辦法」原件
Source: 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資源網 (Academia Sinica Digital Resources))

黃金弊案為戰後「日軍黃金寶藏」傳說之濫觴,進而引發百姓探尋黃金寶藏之幻想,國民政府於1955年成立「發掘打撈日人埋沉物資監理委員會」,立法「台灣省發掘打撈日人埋沉物資辦法」,專門受理民間鎖定日本時代結束、日人未及帶走遺留的大量物資、軍械等挖寶申請。雖然黃金不復存在,依舊有『掘寶團體』不定期發掘出彈藥、木樁、油料、被服、農具、主副食等物品,算是補足了尋找日軍失落寶藏的夢想。